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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30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全面推进法治贺兰、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推动科技和工信事业稳定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学习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坚持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晨会,按计划分章节学习《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党内法规等;同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组织干部职工和企业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等。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法宣在线”线上学习、行政执法证考试等。积极组织开展2023年贺兰县“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教育月活动等,在全社会营造“守信光荣 失信可耻”的良好信用环境。通过坚持学法普法,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二)坚持依法行政,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落实信息公开。指定专人负责,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与民营企业利益密切相关、涉及产业发展的科技和工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和项目管理信息,便于社会公众查阅并监督。二是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相关工作安排,对由我局负责起草、县政府办印发的《贺兰县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实施办法(试行)》等4个文件开展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核自查评估,4个文件政策措施均通过了合法性审核并依规履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无需清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存在滥用行政权力的行为。三是加强项目申报诚信管理。遵照《宁夏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科研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及《贺兰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文件精神,将诚信管理列入科技项目申报条件中,明确项目申报主体需具备良好信誉,存在失信行为的项目申报主体不得申报科技或工信项目。同时,与57家科技项目申报主体签订《贺兰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承诺书》,确保项目实施主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实施。四是推动项目依法规范实施。组织企业签署《贺兰县2023年度科技项目廉政承诺书》,进一步强化科技项目承担主体廉政自律意识,规范项目经费管理,用好、管好项目资金,按合同约定实施好项目,提升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情况

一是完成2021年度银川市规上企业研发后补助县级配套资金、2022年度创新驱动奖补资金、《贺兰县推动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4-2026)》等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7项,按照广泛征求意见、律所审查、提请政府专题会和常务会审议、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开等程序,依法依规开展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二是承办县级重大决策事项1项,即:贺兰县打造黄河流域节水型引领示范区系统规划。按照政府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程序,依次完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工作程序,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征求社会公众意见3次,以发函的方式征求全县各相关各部门、乡镇场等意见建议2次;组织节水领域7名专家进行了论证,律所出具了风险评估意见,县司法局通过了合法性审查;通过研究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并反复修改,形成《贺兰县建设黄河流域节水型引领示范区实施方案(送审稿)》;经提请县政府专题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以县委办、政府办正式文件印发。

三、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

2023年我局未接收到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全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运行和管理。一是带头学法讲法用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等,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党员大会学习12次、干部职工晨会学习80余次,并通过研讨交流、以案释法等方式深化法治学习效果,增强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二是落实法治建设长效机制,坚持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贯穿于抓班子、带队伍和业务工作中,会同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分管领域依法行政工作,与全局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局干部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

五、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学法氛围还不够浓厚,主题学法开展不够集中深入;

二是普法宣传形式相对单一,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加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宪法、党章、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并通过开展法律知识测试巩固学习成果,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相关业务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法治理论培训,不断提高全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推动依法行政。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及时梳理修改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相关法制工作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定期清理工作。结合全局业务工作,依法按程序开展重大事项行政决策,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邀请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矛盾纠纷和涉及法律问题的处理。

(三)做好普法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落实普法职责,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普法机制和普法氛围。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5•12”防灾减灾日、国家安全日等,宣传党对科技和工信工作的全面领导和指引,深入宣传宪法法律以及各类惠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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