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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索引号 640122-107/2019-00659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3-29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发改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政策解读
关 键 词 库存数量 质量 大清查

根据银川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粮清查〔2019〕1号),结合实际,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贺兰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我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以下简称大清查)。现就本次大清查工作有关问题进行政策解读如下:

一、组织开展大清查的重要意义

组织开展全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是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委、自治区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掌握政策性粮食库存实底,防范化解库存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隐患,确保政策性粮食库存安全。

开展大清查是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国家连续启动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政策性粮食库存充裕,为宏观调控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但同时,随着收储主体多元化、收储形式多样化,以及库存数量的增加,政策性粮食库存的管理难度和风险隐患客观上也在累积,库存安全管理处于重要的关节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查实数量、查明质量,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防范化解风险,提升库存管理能力和水平。

开展大清查是完善强化粮食流通监管长效机制的重要手段。通过大清查进一步摸清粮食库存实底,有利于准确研判我县粮食市场的供给形势,增强粮食安全的预见性;有利于制定更有针对性的举措,深入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加快消化不合理粮食库存;有利于全面压实承储企业的主体责任;有利于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制度措施,构建长效机制,提高粮食流通管理水平。

二、本次大清查的基本原则

本次大清查的基本原则:一是问题导向,底线思维。聚焦政策性粮食库存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守住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的底线。二是全面清查,突出重点。对纳入清查范围的企业粮食库存,坚持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全程留痕;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加大清查力度和重要问题线索核查力度。三是完善机制,压实责任。把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贯穿粮食库存大清查全过程,落实逐级分工负责制,对检查结果实行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承储企业的主体责任、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和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

三、本次大清查组织领导及相关保障

(一)切实加强大清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大清查协调小组要加强对大清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本方案的实施,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向县人民政府、区、市大清查协调小组报告。县大清查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大清查各项具体工作。县大清查协调小组,要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凝聚各方合力,确保大清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要认真处理好地方机构改革与大清查工作的关系,确保大清查工作不受影响。

(二)严明纪律规矩。加强大清查方法培训和廉洁纪律教育,严格监督管理。检查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大清查工作的任何活动。对有违反纪律、不担当不尽责的,要依规严肃查处问责。检查期间,检查人员不接受新闻媒体采访。要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制定大清查保密措施,配备必要保密设备,明确保密责任,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三)加强案件核查。要高度重视大清查期间的举报案件受理、核查工作,建立大清查案件处理的规则和预案;抽调精干力量,严肃查处涉粮举报案件,做到有诉必应、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错必纠、有责必问;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

)坚持正确导向。及时向社会公布大清查的政策要求和方法步骤,提高大清查透明度,鼓励群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防止负面炒作,促进市场平稳,维护社会稳定。要积极妥善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严格资料归档。大清查协调小组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每个阶段清查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大清查工作结束后,要将全部资料移交同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归档。

关于印发贺兰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图读懂《贺兰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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