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8日,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修订印发了《贺兰县殡葬管理办法》(贺政办规发〔2025〕3号),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自治区民政厅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设立殡葬规划用地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殡葬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贺兰县殡葬管理办法》主要由总则、殡葬设施管理、遗体处理和丧事活动管理、殡葬用品管理、迁坟管理、罚则、附则七部分内容组成。
总则部分,明确本办法适用范围、殡葬管理原则、各单位职责。
殡葬设施管理部分,明确兴建殡葬设施必须符合建设规划和殡葬改革规划审批手续、禁止建造坟墓区域、墓穴占地面积、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使用年限等内容。
遗体处理和丧事活动管理部分,明确遗体火化手续所需证明材料、土葬区村(居)民实行火葬优惠、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殡仪服务单位遗体保存期限、无名遗体处置等内容。
殡葬用品管理部分,明确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殡葬服务单位购置的殡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禁止制造、销售宣扬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等内容。
迁坟管理部分,明确迁坟流程要求及政策补助标准。
罚则部分,明确处罚依据、处罚类型、处罚主体等内容。
附则部分,明确本办法施行有效期及修订文件废止时间。
四、解读单位
《贺兰县殡葬管理办法》由贺兰县民政局负责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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