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修订印发了《贺兰县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办法(试行)》(贺政办规发〔2025〕10号),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建设和管理,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殡葬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三、主要内容
《办法》由总则、规划与建设、墓地管理、附则4章内容组成。
第一章总则部分,指出《办法》制定的依据,确定《办法》所称农村公益性墓地界定和适用范围,并对民政部门、各乡镇(场)、村(居)民委员会的管理职责进行明确。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部分,明确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建设规划、建设用地要求,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申请、审批、建设标准、建设资金、验收程序、命名进行规范,确定申请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所需材料,明确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单穴不超过0.5㎡、双穴不超过0.8㎡,遗体单穴不超过4㎡、双穴不超过6㎡。
第三章墓地管理部分,明确可以在农村公益性墓地安葬的亡故人员身份,要求农村公益性墓地安葬实行实名登记,确定落葬所需资料、成本费和管理费收费标准、档案管理规范、财务管理与监督、墓地年检程序等内容,提出6条禁止性行为,并对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过程中民政、自然资源、各乡镇(场)、各村(居)的职责进行明确。
第四章附则部分,明确农村公益性墓地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依据和本办法有效期限。
四、解读单位
《贺兰县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办法(试行)》由贺兰县民政局负责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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