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贺兰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我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134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银政办发〔2018〕22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2月26日,自治区政府专题会议要求,清欠工作要强化政治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完善支持政策,健全长效机制,强化监督问责,确保3月底前完成六个优先清理目标任务,年底前完成清偿拖欠账款一半以上目标任务,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成立清欠领导小组
为扎实推进清欠工作,特成立贺兰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组 长:赵 波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炳杰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王恩清 贺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韩廷锋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宗怀 县发改局局长
刘国荣 县财政局局长
吴静波 县审计局局长
陈 清 县公安局政委
岳建平 县住建局局长
常雪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学生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局长
王秀花 县民政局局长
孙富忠 县交通局局长
王剑平 县教育局局长
马立勇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马建宁 习岗镇镇长
保学东 金贵镇镇长
丁书涛 立岗镇镇长
蔡 霞 洪广镇镇长
蒋正春 常信乡乡长
马宏伟 南梁台子主任
陈来祥 京星农牧场主任
马立坤 习岗街道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改局,李宗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加强全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组织
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乡镇场、各部门按时按质完成清欠任务。领导小组下设清欠组、认定核实组、督导检查组3个工作组。
(一)清欠组。
组 长:李宗怀 县发改局局长
副 组 长:哈霜莹 县发改局副局长
成 员:县发改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督促全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负责清欠工作情况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认定核实组。
组 长:吴静波 县审计局局长
副 组 长:刘国荣 县财政局局长
李宗怀 县发改局局长
成 员:县审计局、财政局、发改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县清理出来的欠款进行精准核实,开展相关审计工作。
(三)督导检查组。
组 长:马立勇 政府督查室主任
成 员:从县政府督查室、县审计局、财政局、发改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对各乡镇场、各部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开展督查。
三、工作安排
(一)重新梳理报表。各单位在前期清欠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拖欠账款情况逐项再梳理,细化摸排、查漏补缺、形成完善的清欠台账,制定详细清欠时间表路线图,落实好还款资金来源,有序推进清欠工作。对纳入地方政府债务存量范围或存在分歧的拖欠账款,必须说明情况,列出明细。对个别难度极大、确实不能在年底前完成一半以上目标任务的单位要讲明详细原因,制定解决办法。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联系方式上报发改局,每月1号前将本单位清欠工作台账报表及工作小结(含清欠的工作进展和成效、存在的困难问题、解决的措施等)经主要领导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报发改局汇总(联系人:战桐,电话:3855271,邮箱hlxfgjxmb@163.com),每月3号之前发改局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对存在的问题需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提请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推进解决。
(二)加快推进优先清理事项。
工作目标:优先清理阶段六个目标任务“清零”。
责任分工:
(1)拖欠农民工工资。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
配合部门:全县各相关单位
(2)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发改局
配合部门:全县各相关单位
(3)中央或省级、市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
牵头部门:县财政局
配合部门:全县各相关单位
(4)有条件清偿的地方“两款一金”(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
牵头部门:财政局
配合部门:全县各相关单位
(5)大型国有企业欠款。
牵头部门:融晟公司
(6)按照政策规定入库保留的PPP项目到期应付合同款等。
牵头部门:财政局
配合部门:产业园
各单位务必于2019年3月底前完成清欠,确保民营企业有明显获得感。
(三)扎实推进着力清理阶段目标任务。
工作目标:对标对表着力清理阶段目标任务,认真研究预算资金年以落实、叫停ppp项目及困难国有企业欠款解决办法,稳步推进清欠工作,确保2019年底完成一半以上的清欠任务。
责任分工:
(1)暂时难以落实预算资金的地方政府欠款。
牵头部门:县财政局
配合部门:全县各相关单位
(2)已被叫停的不规范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且已形成一定工作量的欠款(有关工程项目不得借机重新启动)。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部门:全县各相关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清欠责任。各单位、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清欠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协调,落实目标责任制,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具体工作。各单位、乡镇场对本单位清欠工作负总责,各相关单位特别是财政、国资等部门要按照清欠工作方案要求,在抓紧组织清欠、严防新增拖欠、加强政策支持、完善长效机制等方面制定出台细化方案和政策措施,落实好各项分工任务。
(二)严防新增拖欠。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必须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工程领域涉企保证金项目。
(三)加强政策支持。县财政部门对拖欠不还的单位、部门,要采取减少其相应转移支付等措施坚决推动清欠;对及时主动清还欠款但短期内资金紧张的单位、部门,要通过库款调度等方式予以支持。相关单位要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企业加强往来账款管理,避免通过不正当方式挤占民营企业资金套利。县财政局要配合有关部门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向地方平台公司提供融资支持,依法合规解决拖欠问题。
(四)完善长效机制。各园区、单位、部门要研究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条件约束,大幅提升商业债务违约成本。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纳入“黑名单”,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肃处理打击报复、限制或无正当理由终止业务往来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