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驻县各单位:
现将《贺兰县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国家出台的更大规模的减税和更为明显的降费措施,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轻装上阵,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更好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3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各项工作部署,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使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1.加强学习贯彻落实。各部门要将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减税降费工作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学深悟透,入心入脑,准确把握减税降费工作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抓紧抓好。
2.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牵头单位要建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加快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联动,确保减税降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有效实施。
(二)切实落实各项政策
1.落实中央统一减税政策。准确把握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相结合的政策内涵,积极落实好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增值税制改革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着力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负,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牵头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分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2.落实社保费降费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严格落实“两个不得”,切实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口径,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
牵头单位:人社局
配合单位: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分局
3.落实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停征、免征、降低标准等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动态清单管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专项检查。
牵头单位: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涉及收费的相关行政事业单位
4.落实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经营服务性收费停征、免征、降低标准政策,进一步理清规范我县经营服务性收费,进一步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合理调整保留项目的收费标准,实行经营服务性收费动态清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开展经营服务性收费专项检查。
牵头单位:发改局、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审批服务局、商务局
5.落实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继续落实近年来出台且依然有效的税收政策,特别是惠及民生、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三农产业的相关税收政策,用好用足各类科技型企业、双创平台、研发设计及技术转让等税收优惠政策,推进新旧政策同时加力。
牵头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分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科技局
(三)切实保障财政运行
1.做好财力保障。认真测算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切实做到心中有数。顶住压力,攻坚克难,制定保收增收方案,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根据对减税降费政策的分析研判,准确把握收入变化趋势,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杜绝收过头税、乱收费和虚收空转等行为。多渠道筹措资金,做好债券发行和管理,努力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加大向区市争取资金力度,积极弥补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形成的减收。
责任单位: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分局
2.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制定均衡支出方案。打好“铁算盘”,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集中财力保基本、保重点,着重做好“三农”支出和“三大攻坚战”“三大战略”、重点民生建设等资金保障。硬化预算执行约束,除应急救灾支出外,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再追加预算。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突出绩效结果在资金分配中的充分应用,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责任单位:财政局
3.着力防范风险。加强财政运行监控分析,针对薄弱环节提早制定应急预案,实时掌握财政运行情况,及时解决和报告财政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稳妥防范政府债务风险、金融风险、社保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责任单位: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分局
三、领导小组及职责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经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贺兰县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赫天江 县委副书记、政府代理县长
第一副组长:李炳杰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曹 凯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韩廷锋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祁玉芬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宗怀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刘国荣 县财政局局长
王晓军 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局长
吴静波 县审计局局长
刘 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家伟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纪委监委、宣传部、政府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改局、教体局、科技局、财政局、公安局、卫健局、司法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审批服务局、商务和投资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残联、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人民银行永宁支行贺兰营管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执收单位负责同志。
(二)工作机构和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减税专项组、社保降费专项组、清理收费专项组和督导检查组。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不对外正式行文,减税降费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1.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方案、职责清单,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统筹协调推进减税降费政策的部署和实施,同时负责督导检查工作,刘国荣同志兼任主任,成员为纪委监委、宣传部、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
2.减税专项组设在县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解读活动,确保纳税人对各项政策应知尽知,优化办税服务、提升征缴手段,促进纳税人对各项政策应享尽享,定期向政府和减税降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政策落实情况及相关数据。王晓军同志兼任组长,成员为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人民银行永宁支行贺兰营管部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
3.社保降费专项组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降费政策,切实减轻缴费人负担,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解读活动,确保缴费人对各项政策应知尽知,优化缴费服务、提升征缴手段,促进缴费人对各项政策应享尽享。张嘉伟同志兼任组长,成员为财政局、人社局、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
4.清理收费专项组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贯彻落实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免征、降低标准等政策。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推动现行的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只减不增、标准只降不升。对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合理调整保留项目的收费标准。李宗怀同志兼任组长,成员为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和投资局、审批服务局等相关单位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执收单位负责同志。
5.督导检查组设在县纪委监委。负责在全县组织开展减税降费政策督导检查;积极配合区、市纪委监委和审计等部门开展的督查监督工作。曹凯同志兼任组长,成员为纪委监委、审计局、财政局、发改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信息宣传报送。县委宣传部和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站、政务新媒体、手机短信、宣传栏等载体,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各项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及时向社会和企业公布最新的各项优惠政策。同时各成员单位要广泛深入开展惠企减负政策、案件查处、工作动态等方面的宣传,营造更为浓厚的减轻企业负担的工作氛围;积极开展企业负担调查研究,提出针对性强的措施建议,为企业减负提供参考依据。
落实各项政策的牵头单位每月5日前将上月减税降费工作政策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与工作总结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上报县财政局税政企业股。
(二)加强协作,提供保障。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按照任务分工,主动作为、切实履职、互相支持、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工作合力,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研究推进和落实措施,提出工作建议,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政策迅速落地,让企业和群众尽快享受政策红利,按照任务和时间节点开展好减税降费工作。
(三)密切跟踪,深入分析。密切跟踪减税降费落实情况,深入分析减税降费措施对企业税负、财政收入变化情况等方面的影响,认真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及时收集掌握纳税人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措施,妥善解决。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牵头单位要对减税降费工作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各成员单位要对标对表,逐项紧盯,研判政策预期,硬化工作措施,跟踪跟进问效。县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减税降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政策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贺兰县减税降费政策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细表
图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