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2日,贺兰县人民政府印发了《贺兰县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贺政办发〔2019〕76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将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必要性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设“绿色、高端、和谐、宜居”新银川,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建筑,适度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我县新建建筑中的比例。
装配式建筑是一种新型的工程建造方式,用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在现场装配而成。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推动化解过剩产能。
二、《方案》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7〕71号)及《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8〕5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
(一)总体目标。贺兰县为装配式建筑重点推进区域。2019年,我县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以上,装配率不低于30%;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装配率不低于35%;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装配率不低于40%。装配式建筑评价、认定方式,按照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
(二)重点任务。主要包含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全面提升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能力、提高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水平、培育市场主体、创新建设管理模式等五个方面十项内容。
(三)政策措施。从强化规划用地保障、加大财税激励、完善金融服务、减轻企业负担、提供行业支持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扶持措施。
(四)责任分工。明确了县住建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审批服务管理局、财政局、税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工作职责,各司其职,确保贺兰县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落到实处。
(五)保障措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实施责任考核、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宣传引导等措施,进一步加快转变建筑业建造方式,努力提高贺兰县建筑工程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实现建筑产品节能环保和全生命周期价值最大化,加快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